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长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01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刘长华 7 2 5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本人未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15年 4月 16日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同意

于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015年 8月 27日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

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年 11月 18日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通过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时召集并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另外两名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薪酬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审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亲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场了解公司运营与经营情况,与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高管保持密切联系,以便获知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加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刘长华

电子邮箱:Lch11701@163.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切实做好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稳健的运作与发展,维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在此之际,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5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独立董事:刘长华

2016年 4月 13日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靖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在 2015 年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

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发生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邱靖之 7 1 6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报告期内,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详细了解并关注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基于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

2015年 11月 18日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5年度,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共组织召开了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组织审议公司审计机构初审前后的财务报表、内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等议案和材料,重点关注了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凭借在财务会计领域的丰富经验,就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加强审计监察等方面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和意见,对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加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年的薪酬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5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于需要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阅,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专业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深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地调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主动学习和掌握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

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姓名:邱靖之

电子邮箱:qiujingzhi@tzcpa.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意识;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相关议案,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5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独立董事:邱靖之

2016年 4月 13日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靖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严格审核提交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在任期内,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015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

宋靖雁 7 2 5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本人未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

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仔细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规定,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 年度,本人通过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了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同时利用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与沟通,对公司运行状态、所处行业动态、有关公司的舆情报道等事项进行了及时的掌握,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领导层保持密切联系。

公司管理层稳定无变动且无换届情况,本年度未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督促公司内审部对各季度财务数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按期审计,对财务报表、内审报告和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资料进行审议,并就存在的问题与有关人员充分交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信息披露方面: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2、在履行职责方面:报告期内,本人深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场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仔细阅读相关会议材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独立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在自身学习方面: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制度。通过不断的学习,本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加深,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进一步提高,切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姓名:宋靖雁

电子邮箱:jysong@tsinghua.edu.cn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待独立董事工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宋靖雁

2016年 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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