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柯塞威基金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7-027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介机构意见:1、由于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涉及较多的估计,且该估计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我们尚无法确认匹凸匹公司判断对荆门汉通42%股权的公允价值为0.00元及对应收荆门汉通126,653,580.00元债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准确性。
2、由于诉讼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柯塞威实际偿付能力尚无法确认,且截至审计报告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此案,我们无法确认匹凸匹公司计提预计负债金额的准确性。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匹凸匹”)于2017年2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0221号问询函《关于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现回复如下:
一、请公司说明前期披露荆门汉通42%股权将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00万元,本次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考虑因素。
答:本次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考虑是基于近日荆门汉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的最新变化,根据荆门汉通持续运营所需的后续资金投入情况判断,荆门汉通预计将不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面临清算风险。公司对荆门汉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测算,荆门汉通2016年度净资产已资不抵债,公司预计清算时股东已无剩余财产可供分配,因此公司认为持有荆门汉通42%股权的这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为0元。
二、回复公告显示,公司2016年年度将发生亏损,请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答:公司已于2017年3月1日披露2016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三、请公司说明2016年对持有的荆门汉通股权、荆门汉通的应收账款、有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请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1、基于近日荆门汉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的最新变化,我们根据荆门汉通持续运营所需的后续资金投入情况判断,荆门汉通预计将不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面临清算风险。公司对荆门汉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测算,荆门汉通2016年度净资产已资不抵债,公司预计清算时股东已无剩余财产可供分配,因此,公司认为持有荆门汉通42%股权的这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为0元。
2、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对荆门汉通应收债权126,653,580.00元,荆门汉通在缺乏后续资金投资能力的情况下,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未开发的1号地块、2号地块均面临被政府收回的风险,其他资产存在一定的变现价值。截止2016年12月31日,荆门汉通的可变现资产与需偿还的优先债务情况如下表,由于荆门汉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已经低于优先债务,荆门汉通已无力承担一般债务,公司对荆门汉通的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性,公司因此将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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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售房产、3号地未开发地块预计值与账面值的差异是基于假设未售房产、3号地未开发地块账面值二次拍卖后(原账面值5.6折整体打包拍卖)的情况下做的预计;应交税费预计值与账面值的差异是基于税收滞纳金计算期间在2014年1月-2017年6月且假设2017年6月未售房产可处置的情况下做的预计。
3、2016年3月31日,公司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6 )粤03民初138号)》,原告黄永述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柯塞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柯塞威)、匹凸匹、柯塞威现任股东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经变更):(1)解除《投资咨询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2)柯塞威返还保证金及剩余投资收益232,047,804元,并自2015年11月2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损失;(3)柯塞威现任股东及匹凸匹应对柯塞威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2014年12月31日,黄永述与柯塞威签署《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约定由黄永述以保证金形式出资4,000万元,柯塞威配资16,000万元,共同汇入柯塞威指定账户,由黄永述进行投资。关于收益分配,《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约定,黄永述按照柯塞威的配资额,给予其1.2%每月的固定收益,剩余保证金及收益归黄永述所有。2015年6月18日,黄永述与柯塞威又签署两份补充协议,将保证金增至8,000万元,并将柯塞威配资利息降至1.05%每月。2015年11月19日,柯塞威擅自将配资证券账户中股票卖出,但保证金及剩余投资收益共232,047,804元拒不返还黄永述。
2015年6月,公司与柯塞威现任股东完成转让柯塞威100%股权事宜时,柯塞威注册资本10亿元,实缴资本1.15亿。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故原告要求公司和柯塞威现任股东作为柯塞威发起人股东和现任股东在未实缴注册资本的本息范围内对柯塞威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将柯塞威股权转让给柯塞威现任股东之前出资未缴纳完毕,若深圳中院查明柯塞威现任股东在受让柯塞威股权后也并未实际缴纳完毕,则深圳中院很可能判决公司与柯塞威现任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黄永述保证金及剩余投资收益共232,047,804元及利息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认为:一旦败诉,公司将在未实缴注册资本本息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可以在履行完相关义务后向柯塞威现任股东追偿,在其具备相应偿付能力的情况下,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当期业绩造成影响。但是,由于柯塞威现任股东对本案的债务已明显不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公司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将难以进行追偿。另,公司涉及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等系列诉讼合计8,845,734.41元也同样面临无法追偿的风险,故公司共将计提240,893,538.41元预计负债。由于原告黄永述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保全了柯塞威和柯塞威现任股东的银行账户和房产,一旦原告胜诉,已被保全的财产将被法院直接强制执行,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将相应减少,故经测算,公司共将计提预计负债为222,282,358.8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
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匹凸匹公司对荆门汉通股权计提减值准备、对荆门汉通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是基于荆门汉通近日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的最新变化,荆门汉通持续运营所需的后续资金不再投入情况的判断,以及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未开发的1号地块、2号地块均面临被政府收回的风险,从而判断荆门汉通预计将不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面临清算风险。在公司对荆门汉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测算后得出的结论。
我们认为:由于上述事项中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涉及较多的估计,且该估计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我们尚无法确认匹凸匹公司判断对荆门汉通42%股权的公允价值为0.00元及对应收荆门汉通126,653,580.00元债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准确性。
2、2016年3月31日,公司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6 )粤03民初138号)》,原告黄永述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柯塞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柯塞威)、匹凸匹、柯塞威现任股东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经变更):(1)解除《投资咨询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2)柯塞威返还保证金及剩余投资收益232,047,804元,并自2015年11月2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损失;(3)柯塞威现任股东及柯塞威原股东应对柯塞威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我们认为:由于上述诉讼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柯塞威实际偿付能力尚无法确认,且截至审计报告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此案,我们无法确认匹凸匹公司计提预计负债金额的准确性。
四、请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的上述计提事项。鉴于公司预计于3月18日披露2016年年报,请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认真编制2016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答:公司已于2017年3月1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计提事项。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已变更为2017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认真编制2016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预计将因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在年报披露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答: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在2016年年报披露前每隔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7-028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匹凸匹”)鉴于下属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荆门汉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的最新变化,根据荆门汉通持续运营所需的后续资金投入情况判断,荆门汉通预计将不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面临清算风险。公司对荆门汉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测算,荆门汉通2016年度净资产已资不抵债,公司预计清算时股东已无剩余财产可供分配,因此,公司认为持有荆门汉通42%股权的这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为0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对荆门汉通应收债权126,653,580.00元,荆门汉通在缺乏后续资金投资能力的情况下,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未开发的1号地块、2号地块均面临被政府收回的风险,其他资产存在一定的变现价值。截止2016年12月31日,荆门汉通的可变现资产与需偿还的优先债务情况如下表,由于荆门汉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已经低于优先债务,荆门汉通已无力承担一般债务,公司对荆门汉通的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性,公司因此将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预计负债情况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将导致2016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348,935,938.86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 348,935,938.86 元。
四、审批程序
2017年3月1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通过了该议案。其中,独立董事孙加锋就该议案投了弃权票,其理由为在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认定并作出判决之前,尚无法对案件审判结果作出准确预测。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投同意票的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后,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7-029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匹凸匹”)于2017年1月26日披露了《匹凸匹2016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于2017年3月1日披露了《匹凸匹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于2017年2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0221号问询函《关于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因涉及相关事项需进一步核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26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完成了问询函回复,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17-027)。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20日开市起复牌,因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同时,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7-030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 2017 年3月1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6),现第四次提示风险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详见公司 2017年3 月1日披露的《2016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7)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显示期末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在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 2016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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