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关于股东大会你需知道的10件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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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杉
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落实投资者表决权的平台,是上市公司连接投资者的窗口。
在2021年年报季进入尾声之时,上市公司即将陆续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受疫情影响,
巴菲特股东大会首次在线上举行,以图文、视频的方式召开。
疫情下,
“云股东大会”也成为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和股民的新选择。
上市公司如何加强与股东连接,提升公司治理,股东如何参加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有哪些注意事项?
下面小妮从
10个方面
讲讲股东大会的那些事儿。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有哪些?
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2、股东大会通知时间有什么要求?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二十日前
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
召开十五日前
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需要注意,在6月底前,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3、股东大会提案要求及临时提案如何提出?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
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召开十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
收到提案后二日内
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
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
上市公司在发出通知前做好提案的检查工作。
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都有关于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也有权提出股东大会议案。
4、出席股东大会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会议登记
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为股东提供多元化的登记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
信函、传真、二维码等,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
。
2020年,
易董推出现场股东大会服务,提供手机扫描二维码预报名,电子认证签到、身份证读卡等快速认证股东身份。
现场电子表决
自动录入、自动计算网络投票数据、合并结果
。有效提升股东大会效率,为股东提供便利。
6、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2022年3月,应对疫情,上交所优化自律监管服务,创新监管方式,支持信披文件报送采用电子签章形式;
支持线上召开股东大会方式。
适应疫情防控需求,让投资者进一步深入认识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渠道与信息,改良传统的现场会议方式不能调动股东参会积极性的问题,
易董整合了易董直播、易董云会议、易董电子签、活动预约等数字化功能及股东大会现场服务工具,推出易董线上股东大会平台。
平台支持股东线上登记、电子签到、线上表决,助力上市公司高效便捷完成股东大会从前期准备到现场签到,从计票统计到公告生成,合规科技优化传统工作方式,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2022年4月22日,华林证券借助易董线上股东大会平台成功召开了深市主板首场线上股东大会。
7、股东大会由谁主持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8、股东大会会议表决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股东大会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同时上市公司还要注意决议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与实际情况相符。
10、股东参会注意事项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会载明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如果股东想要参加股东大会,就一定要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股票。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2)股东可以现场参会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
一定不能迟到
,以免无法投票表决。根据法规要求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需要注意,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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