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关于私募基金备案其他从业人员要求基金从业备案
私募基金备案其他从业人员要求:
(1)申请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申请机构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2)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竞业禁止原则,不应同时从事与私募业务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
(3)应当与申请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并由申请机构缴存社保。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a. 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b. 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c. 对于在1 年内变更2 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级管理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d.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任职相关决议及劳动合同。已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下一步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进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规范的机构整改。
特别注意:不同地区办理需要的条件和材料都不太一样,需要跟舒心企服详细的沟通交流才能知道你需要具体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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