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关于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金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保监许可〔2015〕1054号
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变更的请示》(民安保险〔2015〕70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你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你公司20%的股权、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你公司20%的股权、宁波君安物产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你公司11%的股权转让给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东岭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你公司15%的股权转让给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君安物产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你公司9%的股权、金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你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重庆三峡果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后,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1,020,705,330元,占比51%;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为400,276,600元,占比20%;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00,207,450元,占比15%;重庆三峡果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280,193,620元,占比14%。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君安物产有限公司、陕西东岭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权。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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