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托运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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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机场给杨梅卖“机票”?有人托运杨梅一次就花了4000多元2、什么材质的行李箱适合托运?- 爱自由箱包3、8000元行李箱托运时损坏 航司只赔500元
宁波机场给杨梅卖“机票”?有人托运杨梅一次就花了4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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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制作 记者 范洪
眼下正是杨梅上市的时节,每年这个时候,如果在宁波机场坐飞机,带几篓杨梅出发,是很多旅客的选择。也有人会到机场托运杨梅,让杨梅插上翅膀,捎给远方的亲友尝尝。所以说这几天,宁波机场也会格外忙碌。
那么,坐飞机带杨梅都要注意些什么?在宁波机场坐飞机的杨梅,都去了哪里?今天记者就去宁波机场一探究竟。
这两天带着杨梅出发的旅客在宁波机场随处可见。记者 范洪/摄
宁波机场2号航站楼,近期增设了一个杨梅运输专用柜台,就在H岛靠近G岛的位置,旅客如果要办理杨梅托运,可以来这里看看:
——杨梅汁水偏酸性,如果滴落在飞机客舱行李架、飞机货舱或地毯上,容易滋生霉菌,腐蚀甚至穿透机舱里的铝合金结构保护层,给飞机结构带来安全隐患。
——随身携带杨梅登机,以每人2筐为宜,杨梅连同其他随身物品的总重量不超过随身行李限额(一般是5公斤)。
——宁波机场问询柜台和值机柜台提供免费的塑料袋用于随身携带杨梅。
宁波机场最近新开通的杨梅运输专用柜台。
这里还要提醒一点:如果旅客购买的机票含有行李额度,只要不超重,那么在这里托运杨梅是免费的。
如果超过额度或没有额度,就需要额外付托运费,比如5公斤杨梅送北京是125元左右。
宁波飞北京、广州、深圳、青岛等地航班旅客托运杨梅会比较多一些。工作人员说,有人托运杨梅一次就花了4000多元。
在这个柜台托运杨梅最大的好处就是,工作人员会把这些杨梅集中起来,不会和其他行李混在一起,对杨梅这样娇嫩的时令水果而言,运输质量就更有保障。
如果是自己不坐飞机,也可以到机场给杨梅买张“机票”,地点在秋实路旁宁波机场国内货运的航虹货运。
旅客托运须知
——托运杨梅建议3层包装,内层为塑料袋,中层为泡沫箱,外层为纸箱,包装完好牢固且抗压。
——为了保鲜,可将冰冻矿泉水或者冰袋放在包装箱内(不得使用干冰或散冰)。
——建议具体航班起飞前2小时内办理托运,避免长时间放置在行李分拣区而影响其新鲜度。
针对需要订舱空运杨梅的市民,还需要注意以下这些:
空运订舱须知
——大量托运杨梅,请提前1天向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航虹货运柜台订舱。
——空运杨梅一般要在航班起飞3个小时前到达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航虹货运柜台。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航虹货运柜台提供冰袋免费置换服务,并针对次日早航班提供杨梅50公斤以内免费冷藏存放服务。
宁波晚报记者 范洪 通讯员 孙家怡
什么材质的行李箱适合托运?- 爱自由箱包
问:什么材质的行李箱适合托运?
答:行李箱材质有很多种,不同材质做出来的行李箱,其抗摔抗压性能以及结实程度是不一样的,下面,爱自由箱包就从行李箱材质着手,给大家分析分析什么材质的行李箱适合托运。
1、铝镁合金行李箱
铝镁合金行李箱比较硬,不易被压变形,外壳强度高,不受水、无机盐、碱及多种酸的影响,不易生锈,耐腐蚀,不易破损,能有效的保护行李箱内部的物品。坐飞机办理托运的话,能经得起一定程度的暴力托运,但若是受到强烈的撞击的话,铝镁合金行李箱外壳还是有可能产生凹陷的,这样就容易造成铝镁合金行李箱无法正常打开或者关闭,会很麻烦。而且铝镁合金属于金属材质,相对于同尺寸其他材料的行李箱,重量会大一些,坐飞机时,航空公司不仅对行李箱尺寸有规定,对行李重量也是有相关规定的,若是本身行李物品就比较多的,为减轻整体重量,建议选择更轻便一点的其他材质行李箱会比较适合。
2、PC行李箱
PC顾名思义就是采用PC(聚碳酸酯)材质所制的拉杆箱,PC是一种综合性能较好的高分子新型树脂材料,主要特点是轻,其一般具有强的耐高温低寒、防水耐磨和弹性等优点,可承受高强度的冲击力和挤压。因此PC行李箱质量比较轻,箱体比较柔韧、弹性比较好,也比较结实耐用。当然了,PC拉杆箱还是有一些缺点的,它成本价格比较高,但是和金属相比,硬度还是不够,很容易被划花。
3、布质行李箱
布质行李箱主要是指采用牛津布、涤纶、尼龙等布类材质做出来的行李箱,布类材质的行李箱都比较耐磨、抗摔,由于布类材料有一定的延展性,所以行李箱容量会有一定的扩容空间,这个是硬壳行李箱所没有的,但布质行李箱的抗压性要远低于硬箱材质的,易碎物品的话千万不能放,以免运输过程当中压坏。布质行李箱都比较结实耐用,托运过程中比较抗造,若是行李物品中没有易碎物品的话,用布质行李箱托运行李是非常好的选择。
市面上行李箱的材质有很多种,质量比较好的要数铝镁合金、PC、布类材质这三种。如果说耐摔的话,比较结实的其实是布类材质的软箱,因为布料不容易被摔坏,比较结实,但是可能颜值不如硬箱好看。硬箱中pc材质比较强韧耐摔,但是不如布类材质的结实,铝镁合金材质更耐撞一些,但是不如pc耐摔,如果重摔可能会导致箱体变形,从而造成箱子没办法打开或者关上。因此,行李箱选择,如果有贵重怕摔的物品还是建议选择硬箱材质,但是一定要选质量好的,如果没有易碎或贵重物品建议选择布质行李箱比较好。
什么材质的行李箱适合托运?答案其实是不绝对的,有些时候也要看运气和箱子的质量,大多数机场托运都是把箱子扔来扔去的,不是很温柔,所以一定要选择结实质量好的箱子才能禁得起暴力托运。
8000元行李箱托运时损坏 航司只赔500元
8000元行李箱托运时损坏 航司只赔500元
律师:民航规定每公斤最高赔100元 有损旅客财产权益
以售价贵著称的德国品牌日默瓦Rimowa铝制行李箱,屡屡因托运时易被摔变形而遭吐槽。在网上搜索一下“日默瓦+托运损坏”,就会弹出网友控诉的很多案例,在乘机托运时遭野蛮损坏、摔得面目全非的风波不胜枚举。
更令这些消费者感到不满的是,价格昂贵的行李托运遭损坏,通常很难获照价赔偿,由于维权成本高、诉讼麻烦,最后大多不了了之。
律师张起淮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航规定每公斤最高赔100元,这种做法有损旅客的财产权益。
事件
日默瓦箱子摔瘪
只赔500元
近日,微博网名YangFanJame发文称,去年12月22日他的朋友从北京乘坐海南航空HU7807飞往广州,到达广州提取行李时发现日默瓦行李箱被砸瘪,已到全箱开裂无法关合、箱内物品掉出隐私暴露的程度。他的朋友在机场投诉等待三小时未果后选择先行回酒店。
这位网友称,这个箱子是8000元购买的日默瓦旅行箱,随着朋友远征各国好几年毫无问题,却被国内的航司如此对待,投诉无门在万不得已被掐灭了最后的希望的朋友不得已才求助于网络。经过多次邮件、电话沟通后,海南航空回复称:可以赔偿500元。
目前,这位网友的朋友已去日默瓦维修点检查,诊断后修理人员说修理需先缴纳4000元修理费,并且这个损坏程度无法保证能修好。
调查
摔坏无法照价赔并非个例
在网上搜索“日默瓦+托运损坏”就会弹出网友控诉的案例,在乘机托运时遭野蛮损坏、摔得面目全非的案例不胜枚举。
2019年有乘客发文,文姓旅客乘坐某航司北京-深圳航班到达后发现日默瓦箱子已经撕裂、扭曲变形,根本无维修复原可能。这位乘客说,整个铝合金框架全废,从表面折痕看,应该受到三个不同方向力的冲击,可以想象当时行李经历了暴力装卸。这个箱子是文姓乘客女儿花8000元购买的,某航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公司的行李损坏赔付标准,最多只能赔偿500元。
2016年,有网友吐槽,不管什么行李、箱子损坏,航空公司都按照每公斤100元赔,以国内经济舱允许免费托运20公斤行李,那么最高上限就是2000元,多数情况行李箱损坏只赔付个几百元。
2012年5月,艺人陶喆和造型师从台北桃园机场出发,到武汉参加活动,造型师带了一款银色RIMOWA行李箱托运。到了武汉,行李箱从托运口出来,被压到严重变形开口,多处出现凹坑。
陶喆的箱子在武汉机场被砸后,他把“烂箱子”的照片传上微博。“变形”的RIMOWA在微博上被转发了接近1.5万次。
释疑
不按照损坏价格赔偿是否合理?
北京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际航空运输中,出现旅客行李损坏时,索赔限额按照《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约为10000元人民币,但是在国内航空运输中,索赔限额按照《民航法》的规定约为每公斤100元。
问:航空公司根据2006年修订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设置行李赔偿上限,不按照损坏价格赔偿是否合理?在英国按照《蒙特利尔公约》如果旅客的行李损坏或丢失,航空公司赔偿乘客上限已经上升到约1150英镑的费用。中国的航空公司能否执行类似的赔偿标准?
答:一是,《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规定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 100 元。《国内客规》中规定:“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 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按照一名旅客的托运行李重量的上限 50 公斤计算,乘坐国内航班就最多只有 5000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实际上,以国内经济舱允许免费托运20公斤行李,那么最高上限就是2000元。
二是,《中国民用航空法》中规定:对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每公斤为 17计算单位。旅客或者托运人在交运托运行李或者货物时,特别声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并在必要时支付附加费的,除承运人证明旅客或者托运人声明的金额高于托运行李或者货物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实际利益外,承运人应当在声明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17特别提款权约为人民币 170 元,若按照行李 50 公斤计算,赔偿限额约为人民币8500 元)。
国内每公斤行李100元的赔偿标准与国际航空运输的赔偿标准相比,相差一倍左右。
三是,1999 年《蒙特利尔公约》第 22 条规定:“在行李运输中造成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名旅客1000 特别提款权为限,除非旅客在向承运人交运托运行李时,特别声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并在必要时支付附加费。在此种情况下,除承运人证明旅客声明的金额高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旅客的实际利益外,承运人在声明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2009 年 12 月 30 日开始由原来的 1000 提高到 1131 特别提款权,约10000 人民币)。
四是,民法典之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第 1184 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根据《民用航空法》的精神,承运人对于托运行李承担无过错责任。同时,一旦以侵权责任追究承运人的责任,旅客可以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更大程度保障旅客的权益。
从法律规定上来讲,首先,原先的责任限额的规定属于部门规章,相对于《民法典》来说属于较低位阶的规定,有类似问题应当优先适用《民法典》。其次,原来的责任限额完全不能满足社会情况的实际需要,从2006年到2021年,物价上涨,原来的规定无法满足旅客的实际损害,《民航法》关于责任限额的规定远远滞后于社会实践的发展,这说明《民航法》的完善迫在眉睫。
再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运人与旅客构成旅客运输合同,行李损坏可以适用关于合同违约的规定。同时也涉及侵权责任中侵犯财产权的损害赔偿,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来主张损失。在以侵权主张损失时,旅客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来扩大权益保护范围,更好地弥补损失。在此应该加强《民航法》与其他法律规定的接轨与融合。
经过20年之后,我国作为世界上民航业发展最快的国家,眼光应当要更加长远,如果不能尽快提高我国的承运人责任限额,伴随在国内民航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旅客会倾向性地选择有更高赔偿责任限额的其他航空公司,不利于提高我国国内民航公司的竞争力。
因此《民法典》的适用从法理上、情理上、实践中,都更能够体现立法者的本意。
关于赔偿标准的问题,我们应该把握以下标准:在与时俱进的基础上与国际接轨,与其他国内法律规定相一致。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精神,索赔限额达到约10000元人民币,这样的标准是否能够符合实践中的需要,不能一概而论。国内的赔偿限额毋庸置疑是需要提高的,在提高限额的基础上,促使旅客通过《民法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可以考虑的。
问:如果乘客采取到法院诉讼的方式索赔,应该如何操作?是否有相关的律所专门负责航空索赔?国内是否有小额赔偿快速通道?
答:我们国内目前没有“小额赔偿快捷通道”。但在北京地区有一个多元化调解中心——北京蓝鹏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可以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再到法院盖章,协议即可生效。
如果乘客选择诉讼的方式,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可以在航班的起飞地、目的地、航空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前期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入审判程序,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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