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虚拟货币案例判决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10月20日虚拟货币案进展,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虚拟货币案例判决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10月20日虚拟货币案进展
  2. 虚拟货币靠谱吗?
  3. 有哪些棋牌游戏银商被抓案例
  4. 个人挖取虚拟币犯法么

10月20日虚拟货币案进展

2020年10月20日,由安徽省南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温某某等26名被告人涉嫌跨国电信网络诈骗一案,在南陵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被告人数多,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社会影响大,审查起诉期间,南陵县检察院克服疫情境外调查取证难、司法协助机制未建立、被害人财产权保护难等重重困难,精准做好起诉工作。南陵县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温某某、符某某、施某某等26人先后出境至柬埔寨王国西哈努克港,参加台湾人“树哥”、“伦哥”组织的针对大陆居民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数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此次庭审运用“云上法庭”系统连线看守所,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同步直播,庭审直播点击量累计超过4万人次。

虚拟货币靠谱吗?

我不太看好目前的虚拟货币,甚至认为现在所谓的虚拟货币不过是一场“骗局”,不过是某些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我的理由如下:

一、现在的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所谓货币,必须是各国央行发行的、必须有国家背书的货币,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货币(法定货币),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都没有这个权力发行货币,现在市面上流通的所谓虚拟货币,在我看来,不过是披着货币的“外衣”来招摇撞骗,其实与货币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没有法律效力,也无法在商品交换中流通使用,很多国家都在禁止虚拟货币交易,据说印度将虚拟货币交易作为刑事犯罪来量刑。

二、区块链有意义不等于虚拟货币有意义:

区块链技术确实是一个很有创造性的技术,可能会被应用到各行各业,具有积极意义,而且不排除以后央行可能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真正的电子货币,但是,就目前来说,现在一些企业或个人开发的所谓虚拟货币,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它与腾讯的Q币唯一的区别在于不可再生,仅此而已,不过是某种程序下的一种虚拟产品。

三、各种虚拟货币外衣下的各种网络诈骗:

前几年比特币火爆的时候,催生了大量各种虚拟货币的产生,其中有一些可能是真正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发出来的虚拟货币,但是,也有很多冒充虚拟货币来行骗的,很多人都上当受骗了,本身现在的虚拟货币就没什么价值,更何况这些假的虚拟货币,所以,大家最好是不要去参与这种游戏!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有哪些棋牌游戏银商被抓案例

做游戏银商是犯法行为。在我国颁布的《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

个人挖取虚拟币犯法么

犯法。

虚拟币是指互联网上面的一种虚拟出来的金钱。即高科技中代替实体货币流通的信息流或数据流。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了。

虚拟货币与支票和电汇不同,虚拟货币不能实现的价值,不能通过银行转账,只能流通于网络世界,虚拟货币是由各网络机构自行放行,没有形成统一的发行和管理规范。

关于虚拟货币案例判决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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