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开放提速国内券商迎新挑战
资本市场开放提速国内券商迎新挑战
日前,中国证监会表示,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要求,经统筹研究,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中国证监会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或外商独资证券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
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王尧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以开放促改革的重要步骤,这将对我国资本市场带来新的竞争和活力,将加快资本市场创新步伐,将使国内资本市场的筹资方和投资者能够享受到品种更加丰富且更加便宜的证券中介服务。
此次取消外资券商股比限制的政策,从2018年4月首次提出至今,跨度已有2年。2018年,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宣布将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其中《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相应更新了券商设立审批等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并明确了三项重要内容:新设合资券商全面开闸、外资在我国证券行业实现“由参转控”、合资券商业务范围将逐步放开。
此次取消外资券商股比限制的政策比原定提前了8个月。2019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2019年10月,证监会表示,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经过近年来的一系列改革开放,我国资本市场的市场机制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其他成熟市场相比仍有不小差距。”王尧基指出,随着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后,批量拥有成熟市场先进理念及丰富运作经验的外资券商进入及独立运作,对于推动我国券商行业的业务创新、服务水平提升乃至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法治化及国际化建设都有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将正式取消对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一系列外资独资的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等开放项目已经在紧锣密鼓地筹备过程中。3月20日,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大韩再保险上海分公司、罗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顺瑞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绿光环球资产管理公司等5家机构在上海举行线上开业仪式。其中有4家已经正式开展业务。
王尧基预计,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后,加大力度进入中国市场并开展独立经营者将以实力雄厚的外资头部券商居多,他们更擅长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自营等业务及跨境业务,且对经纪业务几乎实行“零佣金”。这对仍比较依重经纪等业务的国内券商特别是中小券商将带来挑战。因此,王尧基建议,国内头部券商应借助先入优势进一步在财富管理、投行业务和自营业务等方面做大做强,中小券商则应在开发特色服务方面多下功夫,并在努力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尽可能降低服务价格,以应对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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