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朝华:中外投资中的愚蠢行为应当被制止

谢朝华:中外投资中的愚蠢行为应当被制止 更新时间:2010-3-6 0:05:09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哲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副主委著名律师谢朝华3月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应适当引导民间资本向海外投资,并适度加强对中央国有企业“走出去”海外投资的指导力度。

谢朝华表示,目前中国对能源有较大需求,而自身生产的能源有限,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这种稀缺性资源,国内企业应加强引进和购买。

“但是,国家体制的问题造成了很多国家资本参与这种行为,有很多国家还不承认我国是市场国家,而且由于意识形态的问题,卖资源给国企,会在外国政府审批时遭遇困难,甚至还会给一些企业带上支持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帽子。”

如果民间资本由国家引导去参与或参股这些项目,不仅能规避上面的问题,整合这些民间资本又能够走出一条解决能源需求的新途径。

对于近期出现的海外投资、收购合作屡屡以失败而告终这一问题,谢朝华表示,海外收购往往数额巨大,又涉及到两个国家之间的政治问题,而实际参与企业缺乏相应有一定经验的法律、商务、财务、外语方面的人才,缺乏整体规划。

“加上企业没有很好的利用法律智慧、政治智慧和民间智慧而最终导致了收购的失败。”

关于如何进一步做引导国内向海外投资的有关工作,国家要牵头对国外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所涉及到的国际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研究,然后再进行商业上的可行性研究。

谢朝华表示,而更重要的是在研究的过程中,事先不能透露。要严守商业机密。很多参与国际投资和收购的企业,在初期就行大肆的新闻宣传,借此提高企业和老板的知名度,都是个失策的决定。

“收购本身就是个重大的商业机密,怎么能够事先没有可行性研究就向外公布呢?这本身就是个愚蠢的表现。”

最后,谢朝华表示,“国际收购应该好好向我国政协会议学习一下。先是在党内达成一致意见,比如我的这一提案就由致公党北京市秘书长沈小红,朝阳区负责人陈丽娟和党员杨健翱等共同讨论,再经过政协党内小组讨论,各个方面协商好了以后,然后再正式召开协商会,再对外公布,那样成功率就会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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