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企业众多、监管力量不足,环保部门怎样更好地全方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桐乡市环保局找到了答案:引入“第三方管家”运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借力第三方机构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力量。从2017年1月1日起,桐乡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包括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刷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设备等)不再实行政府统一运维管理,可由排污单位自行运维,也可以委托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运行。

“桐乡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可以说是走在全国前列的,现在已经验收在用的有水78家189台套、气16家102台项指标。” 桐乡市环保局信息科科长周建勇介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量多意味着管理压力就大,为了提高运维质量,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正常、稳定和准确运行,也为了环保部门可以腾出更多精力做好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从今年起,桐乡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刷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设备等)不再实行政府统一运维管理,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的“第三方管家”进行运维。

有关人员了解到,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不论是排污单位自行运维还是委托“第三方管家”,都要求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并且假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了,应当12小时内向环保局报告,并及时检修,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停运期间,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就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采用手工监测等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如果企业和运维单位没有做到上述的要求,被环保执法人员发现问题,那么面临的将是法律法规的严惩。经济开发区一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转、维修、校准、报表等一系列工作都要自己去做了,这个太专业了,我们基本上会委托给第三方公司。”

政府不再统一运维管理,可并不意味着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的放松,有关人员了解到,环保部门仍然担负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职责,在日常工作中重点监督检查排放口规范化情况、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建设规范化情况、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变更情况、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等7种情况,要求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例行检查每月至少1次;对其他企业的例行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管力度将会有增无减,严厉打击阻挠现场监督检查、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擅自拆除或闲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各种违法行为,对相关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桐乡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嵇英告诉记者,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执法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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