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开市一周年的破与立
科创板开市一周年的破与立
一年前的今天,一声铜锣响彻黄浦江畔,25家首批科创板公司在上交所鸣锣开始交易,见证科创板诞生。如今,科创板上市企业逾百家,这块中国资本市场的试验田欣欣向荣。
截至7月21日,已有133家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总市值2.62万亿元,募集资金总额1991.5亿元。从注册地来看,长三角三省一市已有60家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其中,江苏27家,上海19家,浙江11家,安徽3家。从行业分布来看,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50家、生物医药企业30家、高端装备企业24家、新材料企业16家、其他行业企业13家,平均市盈率96倍。
创举:制度创新实现产业与资本完美融合
科创板开市以来,吸引了上百家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挂牌上市,企业研发投入较高,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过去发行上市的隐形门槛比较多,时间节奏不确定性大,很多企业因此耽误了上市融资的最好窗口。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在某种程度上再造了发行上市领域的“营商环境”。比如按照A股原来的制度,亏损企业不允许上市,但对于生物制药、芯片科技等领域的公司而言,研发初期需大量投入,亏损不等于绩差。科创板的出现,打通了公司研发投入期的融资新渠道,有利于将来做大做强。
泽璟制药是登陆科创板的首家无收入未盈利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盛泽林对科创板的第五套上市标准感触良多:“第五套上市标准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泽璟制药有幸成为首家采用第五套标准登陆科创板的未盈利企业。通过登陆资本市场,公司获得了必要的资源来持续推动各产品管线的研发和商业化。”
科创板的制度突破还有许多,比如同股不同权,比如红筹股回归。目前,已有两家注册在境外的红筹股中芯国际和华润微登陆科创板,其中,中芯国际还是首家A+H股的红筹企业。华润微董事长陈小军说:“通过华润微电子红筹试点的实践,为更多海外优质公司回归A股解决技术和法律上的障碍,铺平回归路径。”
共赢:创投基金注入长期资本活水
顺着创新驱动的东风,创新资本踏浪而来。科创板开启了资本市场助力科技创新领域的新时代,激活了更多实体细胞的创新能量,打通了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循环机制,成为科技与金融结合实现创新驱动的重要途经。
“创新资本”和“科创企业”这对黄金搭档照亮了一段新征程,为更快的创新速度、更高的流动效率、更实的改革效能添砖加瓦。红杉资本全球执行合伙人沈南鹏认为,创新型资本和长期机构投资者正在壮大,在构建高效的资本资源配置体系上取得了初部成果,并为资本市场未来的深化改革提供了强劲动力。高瓴创投则用三个“重仓”明确了信心:将坚持重仓中国、重仓科技创新、重仓中国实体经济,把实践长期结构性价值投资和产业投资作为核心投资主题。元禾控股总裁刘澄伟也公布了该公司的科创板成绩单:“公司成立19年来,累计培育上市企业120家,其中科创板24家。”
越来越多的公募基金也把科创板列为业务发展的重要一环,由此,普通投资者也能在科创板盛宴中分得一杯羹。自去年5月第一批科创主题基金成立以来,公募基金斩获了不俗业绩。今年一季度,全市场公募基金持仓80只科创板股票,持仓总市值94.54亿元。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上周五,全市场共有约40只科创主题基金,其中南方科技创新A、易方达科技创新、华夏科技创新分别累计取得了119.15%、105.08%和101.48%的高收益率,居同类基金前列。一位投资者表示:“通过基金投资存在一定优势,这类产品既可以打新科创板股票获利,又能参与创业板、中小板等,有比较大的想象空间。”
而就在上周,首批6只“科创板基金”正式拿到批文。与此前推出的科创主题基金不同,这6只基金针对科创板有明确的投资比例限制,例如南方基金获批的南方科创板3年基金投资于科创板的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本的比例不低于80%,科创属性更纯了。多家基金公司均表示,看好科创板投资机遇,力争成为资本市场的长期资金。
方向:推行注册制改革任重道远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开局良好,下一步将围绕哪些领域开展工作,是目前市场普遍关心的问题。上交所副总经理卢文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改革试点只有一年多的时间,改革成效尚属阶段性成效,仍然存在需要面对和解决的诸多难题,在这个意义上说注册制改革依旧任重道远。
卢文道认为,可以从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压严发行人对信息披露的第一位主体责任,“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在提高市场入口把关能力上下功夫,这是注册制改革权力和责任配置的重要一环。”二是在建立市场化的约束机制上下功夫,要尤为重视改善长期投资者制度供给。三是在上市之后的持续监管上下功夫,“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滥用控制权和经营权,进行脱实向虚的资本运作,损害投资者权益等市场乱象在注册制下重演。”四是要在畅通市场出口上下功夫,五是要在法治执行上下功夫。
一年来,科创板市场运行平稳,制度设计和执行符合预期。眼下,改革正从科创板向创业板推进,市场化机制的整体性作用仍有待市场周期的考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