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回应公司财务造假风波
福建高速回应公司财务造假风波
福建高速回应公司财务造假风波 更新时间:2011-2-21 11:47:30 2月18日,福建高速的董事会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难以理解,一次证监局的年终例行检查,信息披露中出现几项遗漏,为什么被外界形容为财务造假?
去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现场检查,并于2月11日作出了《关于对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指出,福建高速在信息披露、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等方面均存在问题。在福建高速2009年年报中,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披露存在遗漏,未披露租金支出达94.68万元,未披露租金收入为3.6万元,未披露代垫款项支付和收回包括:漳州管理分公司垫付福厦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前期管理费24.21万元、51.91万元;2009年收回前期代关联方厦门吉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付的员工安置补偿税款1.57万元。上述向关联方支付和收回代垫款事项均未在当年年报中披露。
《决定书》还指出,福建高速在关联方往来款余额披露也有不准确的地方。2月18日,福建高速的证券事务代表冯国栋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是福建证监局对福建省内上市公司的一次例行检查,并不是专门针对福建高速的,证监局三年一个周期,抽取10多家上市公司接受财务核查。”
他还表示:“证监局的《决定书》指出我们在信息披露上有多处遗漏,我们按要求在进行整改,这些款项没有计入关联交易,但都已经入账,并不会影响财务结果。并不像外界所说存在财务造假。对于关联交易,我们在财务方面的核算一直比较认真,在年初会对各项关联交易数额进行预计,年末还会进一步复核。”
2010年初,福建高速发布了一份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披露了福建高速名目繁多的关联交易情况。在高速公路养护方面,福建高速接受关联方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劳务预计约为1.12亿元。证券代表解释称:“由于高速公路的行业特点,需要专门的公路养护,各省份的实际情况不一样,福建高速一直由福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公路养护服务,这是我们参股的一家公司,也是我们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形成关联交易。”
对于公路养护服务,福建高速表示正在加大招投标的力度,希望能够引入新的第三方提供劳务,以降低关联交易的比例。“随着省内高速公路的扩建,养护公司在成长阶段,路程规模仍在扩大,我们在未来会通过招投标引入符合条件的非关联公司。”
除此之外,福建高速的关联方福泉高速公路经营开发公司一直在向福建高速提供职工交通接送服务、土地租赁等关联交易,2010年预计金额约为1590万元。公司方面解释称:“因历史原因,本公司与关联方在后勤服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联系,所以存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和职工接送等关联交易。”证券事务代表还告诉记者:“路面土地租赁费用、员工接送费用,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有这项服务,这些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2009年,福建高速向大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2000万元的行业管理费,2010年,这项费用预计为1840万元。证券事务代表称:“每年缴纳的行业管理费是不固定的,按照营业收入的1%提取,总公司对我们提供行业指导,再由我们向总公司支付一定的行业管理费。”
在证监局核查结束后,今年1月24日,福建高速又公告了一项约2亿元的关联交易。2007年开始,福建高速控股子公司福泉高速启动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根据工程施工方案,需拆除福泉经营服务公司拥有的上跨桥等基建工程、绿化工程和部分房建及服务区,为此与福泉经营服务公司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合计金额约为2亿元。
证券事务代表称:“这只是一次普通的征地补偿,原有的公路从四车道扩建为八车道,对征用的土地账面净值进行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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