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手震慑多家上市公司董事长遭立案

证券监管部门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正在提速。

8月25日,宁波韵升发布公告,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竺韵德以及控股股东相关当事人朱建康立案调查。

宁波韵升是今年以来浙江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的最新一例。进入8月,多个浙江上市公司实控人被调查。除宁波韵升外,8月还有中恒电气、*ST联络、嘉化能源和ST华鼎四家公司被查,均涉及上市公司大股东。

“从公开信息看,上述上市公司违法涉及多方面比如有的是大股东、实控人涉信息披露、操纵市场、对抗监管调查,甚至涉嫌金融犯罪等问题。近期监管正从快从严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恶性操纵市场及内幕交易等恶性违法行为,这会为形成良好的市场示范和震慑效应。” 8月31日,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军文向时代周报记者称。

新法后首例拒不配合调查案

8月20日,中恒电气发布公告称,董事长朱国锭因涉嫌操纵中恒电气股价、拒不配合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需要指出的是,这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因拒不配合调查被立案的第一案。新《证券法》明确规定了对拒绝和阻碍调查的处罚条款,并加大了惩戒力度。

老《证券法》对拒不配合证监会调查、检查的行为,仅作了原则性规定,而且处罚金额上限是60万元,例如2019年11月,证监会对深大通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8月31日,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称:“相较而言,新《证券法》对此类违法行为明确规定法律后果,罚款金额上限提高至100万元,并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具有很强的威慑力。”

同日,中恒电气证券部一位人士回应时代周报记者称:“监管部门的通知书是直接发给大股东,并非是上市公司不配合调查,可能是大股东存在不配合的情况,但应该不是‘硬顶’。”

陈军文分析称,“拒不配合的范围很广,除了少见的硬顶外,还包括在证券执法中躲避不见、故意拖延、谎言误导等不配合调查的‘软抵抗’,比如董事长以犯病为由拒不接听电话、拒绝签收调查文书等行为。”

除拒不配合调查外,中恒电气大股东朱国锭还涉嫌操纵股价,这或许与“减持”相关。

今年2月6日,中恒电气曾披露,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792.98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

在减持计划公布后不久,中恒电气上演“碰瓷”特斯拉的一幕。

2月20日,中恒电气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关于是否与特斯拉合作的问题时称:“目前公司与特斯拉就目的地业务已展开合作,特斯拉可以来中恒大厦充电。另外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态势,正积极开拓充电桩市场,保持充电桩务业快速发展,业绩稳健增长。”

中恒电气这一说法随即招致深交所的关注,但市场对其“特斯拉概念”的热情被点燃。在4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从11.44元快速摸高13.36元,上涨幅度达16.78%。

2月25日,中恒电气回应称:公司仅与特斯拉有目的地业务合作,未与特斯拉形成正式协议。关于“目的地业务”的官方解释,公司称仅代表“在我司办公场所布局特斯拉充电设施”,该业务不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3月6日,中恒电气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直指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对于大股东涉嫌操作股价,前述中恒电气证券部人士称,“由于监管并没有下具体的调查结论,上市公司目前不好回应。”

集体诉讼或加速落地

因涉嫌未按规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宁波韵升8月25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8月31日,宁波韵升证券部一位人士回应时代周报记者称,“调查主要针对的是大股东,如果后续监管部门需要上市公司提供相应表决权行使等相关材料,会积极配合,目前并没有更多的信息可以披露。”

与宁波韵升类似,8月8日晚,*ST联络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志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31日,*ST联络证券部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回应称,“上市公司和大股东都收到了立案调查书,但目前没有多的信息可以对外透露。”

证监会8月7日通报的上半年案件办理情况显示,在信息披露类违法案件中,一个主要违法类型是大股东、实控人将上市公司当做“提款机”,通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对于*ST联络的立案调查,目前已有投资人欲开展集体诉讼索赔。

需要指出的是,集体诉讼是目前唯一从民事赔偿层面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威慑的,也就是借助市场自己的力量对资本市场参与主体形成规范的约束。

7月31日,最高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惩治资本市场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这意味着集体诉讼进入实操阶段。”厉健评价说。据他介绍,根据相关立案公告,目前正对*ST联络已经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暂定标准为在2020年8月8日前买入*ST联络股票,并在2020年8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一旦证监会认定*ST联络信息披露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将代理适格投资者起诉索赔。

厉健称,近十几年来,证券投资者索赔维权诉讼主要集中在证券虚假陈述领域。据不完全统计,有两百余家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被投资者告上法庭,而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仅有光大证券一案投资者胜诉,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至今没有一例投资者胜诉。

被调查后两公司实控人火速辞职

除信息披露违法案之外,市场操纵案是本月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

8月7日晚,嘉化能源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管建忠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证监会对管建忠立案调查。

对操纵市场行为的监管,证监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近期证监会通报的上半年案件办理情况显示,实控人伙同市场机构操纵本公司股票价格案件时有发生。

管建忠此次涉嫌操纵市场被立案调查,在2020年7月已显露迹象。7月13日,证监会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时任美福石化监事殷张伟内幕交易嘉化能源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认定其行为属内幕交易。

2017年,管建忠拟对其实际控制的美福石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年10月26日,嘉化能源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披露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停牌。根据披露,2017年9月20日,殷张伟买入嘉化能源4.41万股,成交金额39.249万元。2017年10月20日,买入41万股,成交金额381.09万元。

据前述决定书中显示,殷张伟与管建忠是多年的老朋友,关系密切,二人频繁的通话联系均发生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且与殷张伟交易“嘉化能源”的时点高度吻合。证监会认定殷张伟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

管建忠所涉操纵证券市场是否与上市公司有关?

8月31日,嘉化能源董秘马现华回应时代周报记者称,“一切请以公告为准。”

事实上,在公司实控人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后,火速辞职是一种风险管控处置方式。在敏感时期“闪离”脱身,也是为了和上市公司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切割或阻断,希望公司能继续正常运营下去,不受实控人个人因素的干扰。

8月12日,*ST联络公告,何志涛辞去联络智能首席执行官、董事长及董事的职务。8月9日,嘉化能源公告,公司已于当天收到董事长管建忠的书面辞职报告。

8月24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称,要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要求,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并再次强调“零容忍”是强化监管震慑,净化市场生态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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