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优化购(建)房贷款政策_1
荆门:优化购(建)房贷款政策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优化购(建)房贷款政策:
1、降低异地缴存职工贷款门槛。异地缴存职工在荆门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期限与荆门市职工相同,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在荆购房贷款需提供担保人的条件。
2、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首套房采取“认房”与“认贷”择优认定。
“认房”指荆门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认贷”指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中记载的购(建)房贷款次数。
两种方式以优于职工方确定,即认贷非首套房但认房为首套房的,按首套房认定。购买改善性住房时,经认定为非首套房的,执行二套房利率。
来源: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