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优化购(建)房贷款政策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优化购(建)房贷款政策:

1、降低异地缴存职工贷款门槛。异地缴存职工在荆门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期限与荆门市职工相同,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在荆购房贷款需提供担保人的条件。

2、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首套房采取“认房”与“认贷”择优认定。

“认房”指荆门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认贷”指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中记载的购(建)房贷款次数。

两种方式以优于职工方确定,即认贷非首套房但认房为首套房的,按首套房认定。购买改善性住房时,经认定为非首套房的,执行二套房利率。

来源: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